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1点击:[]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省厅对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限项55项(含单列指标20项)。对依托省内科研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单列申报指标,不占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标,国家级平台、省实验室5项,其他省级平台2项(具体名单见附件2),同一主体在同一领域方向建有两类及以上平台的,指标不累加。对2021、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

为继续推进有组织科研行为,此次学校主要受理有科研考核任务的二级院部推荐项目,推荐指标综合考虑2022年国家级项目、科研经费完成情况等因素,具体指标请咨询部门科研负责人。各二级院部须依据申报指南进行预评审,按照不超过推荐指标项数向科技处报送,推荐汇总表须经二级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三)各院部须加强对项目的筛选审核,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四)各院部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各院部推荐的科研项目中,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此申报指标作废,不再对各院部进行替补。

(五)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35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申报人员均需通过二级院部审核推荐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为配合做好项目的校内申报与评审工作,请我校科研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

(三)申报人填写完成后进行网络提交,并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各二级院部。

(四)各二级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不超过校内推荐指标数推荐并填写汇总表(校内推荐指标数随后单独发送至各院部),汇总表信息务必与申请书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注意项目类型,二级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单列指标由平台负责人在汇总表签字确认。

(五)各二级院部于10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处306室,电子档发至联系人OA。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召开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并正式推荐。

三、受理时间

个人在线填报、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一经提交一般不再退回修改。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各院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咨询电话

(一)校内申报工作联系人:王铮,王磊,陈鹏静

联系电话:69975779

(二)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科技处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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