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推荐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点击:[]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推荐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教师倾斜。从在职的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中遴选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本次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和以往确定为校级教学名师者均可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原校级教学名师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校级评选。2023年度我校拟评选校级教学名师5名左右;拟推荐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候选人1名,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2名。

二、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注重教学梯队建设,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学生评价优秀,科学研究能力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申报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应主持有省级及以上重要教学改革项目,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国家级教学成果完成人,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持人),省级及以上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等)负责人,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注重教学梯队建设,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科研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申报人应为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非现任校级领导,非国家高层次人才和中原英才计划人选,非中原英才计划其他类别申报人选。

3.申报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原则上应主持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省级及以上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等)负责人;发表出版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较强;申报人非现任校级领导。

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2.院部推荐。各院部要严格按照职称、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年限和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进行推荐。

3.学校评选。学校组织专家按照《2023年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及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评审产生候选人,并择优向教育厅推荐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

四、报送材料

1.报送时间。

各部门于9月15日(下周五)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综合办公楼208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10份、附件材料2份、推荐汇总表1份(见附件2)。电子材料包括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

3.附件材料单独装订,并附目录、页码,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推荐表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按推荐表所填内容顺序排列整理)。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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